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記憶碎片》;Christopher Nolan (5 / 2015)


   《記憶碎片》給我的印象是難忘的。無論是故事、手法還是氣氛、情緒的表現都令人留下深刻的記憶。故事以記憶的破碎為主線,用往後退的時間線,從結果開始跟隨主角一步步追查事實的真相,在故事發展的過程帶出一個個人,嘗試利用失憶的人去達到自己的目的。從中看到人性的虛偽、醜惡,但最後卻發現所有事件的成因也是源於主角對將來自己的控制,也是主角對自己的利用。我認為整個電影除了充滿「黑色電影」的色彩外還加上了一層強調人心理及人性的批評,不論在故事、價值觀還是攝影的風格我們也可以看到:


   首先,在故事的主題上,她在善惡的分劃並不明確,並不如常見的警匪片﹣警察是善良、正義;賊人就是邪惡、可惡的。《記憶碎片》的故事,基本上沒劃分什麼是正確、什麼是錯誤,正如警察Teddy可以為一己私慾利用他人,還說是為主角能有繼續生存的意義。主角的行為也不是偉大的、正義的,一開始為了幫妻子報仇,其後為了不再被人利用、為自己生活尋找義意。每個人也為了自己的目標前進,感覺上是更真實呈現在生活上不同的人和人性的複雜。而故事中只有強調主角的動機和事實的成因,透過描述他人對主角的利用,令我們更加認同主角(因為對受害者的憐憫)。當中的道德就像交給觀眾自行去判斷。可見電影中三點最能令我們感受她是「黑色電影」的就是:一,主角並非偉大、正義的人;二,主角身邊的女性(Natalie),令主角進入危險,擁有一個蛇蠍美人的形象;三,善與惡的分辨不明顯。故事是以一個悲觀的情緒帶動,主角的行為永遠因為十分鐘前的自己定下的紋身(Tattoo)繼續下去,繼而發現一直相信的所謂的證據而非記憶,也是虛假的,故事的結尾就是推翻了一切主角的價值觀,這一種悲觀的態度是一直圍繞著整個故事。




   另外,我們可以從人物的行為和動機看到這電影的世界觀。我們聽到主角曾說記憶是模糊的,而且有機會因為個人的價值取向而扭曲,並不可信。但在結局得知,主角把自己的故事代入了一個叫Sammy的中年人第上,憶述他把妻子殺死的事,其實是自己把妻子殺死。因為受傷的關係,無法記得之後的事。記憶告訴他的故事就是有另一人把他妻子殺死而警察不相信他,他就一直在追捕疑犯。這樣的記憶就像他自己所說那樣模糊﹑扭曲﹑不可信。而同時,他一直相信的「證據」,也是因為自己決定要騙過自己去得到快樂,而一步步前進的「後果」,換句話說,也是自己利用自己去得到想要的結果。可見主角本身的價值觀已經是充滿衝突故事開始是雖然因為正義不能張顯,主角就一直在向著正義、光明的一方前進。但電影表現的三種信息的來源:記憶、證據、周遭的人(TeddyNatalie)都不可信。電影對人的描述都是自私的,黑暗的,把正邪、道德都混在一起,沒有真正的正確。而電影就用了一個疑問,「主角殺了Teddy後正義就張顯了嗎?  」去總結。

     





          




    除了上述可以在故事主題和世界觀中看到電影一份深刻的黑色味道,在攝影及剪接方而,也同樣可以找到。《記憶碎片》令人難忘當然不少得她把整套電影倒轉來放映。用黑白色為順倒,彩色為倒敘的方式演繹故事,利用黑白的畫面作間格,把迂迴的時序排得清晰。直到一點就由黑白色轉為彩色,個整個碎片般的故事個成一體。

          


      另一方面,就是攝影上的風格和技巧,這在電影上的黑白畫面特別明顯,就如左圖一樣。人物在畫面上多像被黑暗吞噬,特別是臉部,多數有一半以上是有陰影遮蓋。畫面的整體陰影部份也較多,只有一個主要的光源,影子是較大較長的。而且黑白的對比強烈,由單一光源在物件或人物上造成的線條、影子多數呈現傾斜的線條,而不是直直橫橫的線條。對比起四平八穩的感覺,傾斜的線條給人不安的感覺。而且陰面極重的感覺加上封困的空間令影片整體的感覺壓抑,主角也生存在在困境中。

           《記憶碎片》在主題上表現複雜的人性,描述一個沒有對錯的世界,利用陰沉的攝影方法和複雜的時序去表達故事。除此之外,電影還給我們留下了一個深刻的疑問:「記憶可信嗎?」。這個疑問不單是因為記憶可能成為一個謀殺者,而是一個影響一個人生存的意義。就種強烈的感覺在黑色電影的固有特色上,加上了一層新的感受:一個人的心理轉變。如另一被稱為「黑色心理電影」的《鬥陣俱樂部》(David Fincher, 1999)一樣。片中主角一直的搏擊對像其實就是自己對社會逃避的心理投射。故事除了有過去的手法和風格,主題上更重要的是圍繞主角的心理。


   另一種解讀在證據的一面,主角曾說我「必須」相信我面前的這個世界,因為有了線索,生存才有意義。而把這些線索組織起來就是文字,一些簡單的文字如「DONT TRUST HIS LIES」、「MY CAR」之類。如果將這些簡單的文字類比電影類型上的「喜劇」、「動作」之類的字眼。因為人們也利用這些字眼去學習在類型上的知識,如一些在「動作」電影上常見的武器、動作,在觀眾經過多次的閱讀和標籤,慢慢成為不用解釋也會明白的東西。就如主角在相片上寫上「MY CAR」一樣。這樣說來,觀眾不是和沒有記憶的主角一樣,只需要帶上幾張的相片就能看懂每一套已分類好的電影嗎?所謂的線索、追探、意義,其實都是自己騙自己的遊戲。批評的是一些(並非全部)不需經過思考就能了解的劇情,也批評觀眾希望帶著幾張相片就進場看電影的心態,結果出現的就是我們想要的結果,但除了和主角一樣「完成」了目標的「看了」一場電影,看似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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